研究发现,对于抢劫类犯罪,2008北京奥运会期间,奥运区和非奥运区的抢劫类犯罪出现了显著下降,而伦敦奥运会和里约奥运会的抢劫类犯罪却出现了显著上升,且主要集中于奥运区;对于盗窃汽车类和入室盗窃类犯罪,奥运期间,北京市奥运区和非奥运区的盗窃汽车类犯罪均出现了显著下降,而伦敦和里约的盗窃汽车类犯罪没有显著变化;对于故意伤害类犯罪,在仅有伦敦市的故意伤害类犯罪出现了显著下降,包括奥运区和非奥运区,里约市的故意伤害类犯罪无显著变化;对于盗窃自行车类犯罪,伦敦市奥运区的盗窃自行车类犯罪出现了显著上升,而非奥运区并无显著变化[2]。
由此可知,大型体育赛事对犯罪风险具有显著的影响,其影响会因犯罪类型、时间、地点的差异而有所不同。此外,犯罪风险还会受到安保力量投入的抑制作用,如2008北京奥运会期间,其安保力量投入远大于伦敦和里约奥运会,北京奥运会期间的多类犯罪风险出现了显著下降。
图1 各类犯罪的时序变化[2] (注:图中红线表示奥运期间)